第一、持分行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,按規(guī)定到工商登記窗口了解注銷登記相關事項的詳細情況,取得分支機構注銷登記申請,并按規(guī)定填寫聯合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證明。 第二、準備注銷登記的材料。由于分行不具備法人身份,注銷登記材料需由關聯公司決定并簽字準備發(fā)放相關資料。提交原件,提交副本時,應標明“與原件一致”,并加蓋公司公章。 第三、材料準備完成后,向工商登記機關報送一套完整的材料,在提交的材料合法、完整、有效的前提下,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注銷登記。取消登記不收取任何費用。 第四、分行注銷登記經工商登記機關批準后,必須將《分行注銷登記審批通知書》交公司登記機關備案,申請撤銷分支機構。 |